摩”。谁承想,这名他亲生的骨肉,竟是个怎么都养不熟的小狼狗。
他在心里念着维摩,维摩走的时候十五岁,萧淳风如今也是十五岁,可为何竟有如此天渊之别?他望着茫茫烟雨,知晓他过去深爱过的结发妻子郗氏、维摩,还有其他如烟逝去的子女,都已经回不来了,曾经那种深爱过的感觉,再也找不回来了。
太子怨憎他;登基后他新得几名子女却平庸无奇,虽敬他也畏他;就连过去最为信任的异母兄弟南平王,亦在权欲引诱之下背叛了他。
血脉至亲,却给不了他任何亲情。他知道他过去同李柔风在鸡鸣寺说的话早已一语成谶——人生漫长,帝者最孤。他有八十六年的寿期,他的人生才踏过半途,还有一半的路,他不想再这样孤孤单单地走下去。
他的记忆中只余下了那些没有雨水的日子,还有什么纽带能将他与那些日子联结起来呢?
李柔风,李柔风……他开始在心中疯狂地呼唤这个名字,在侍从惊愕的目光中,在城楼上团团转,像一头困兽,想要给自己困顿的生命找到一个出口。李柔风是拯救他的唯一一人。
皇帝站在城楼上,在雨中高声大喊:“通明先生,把通明先生给朕叫来!”
城楼下一骑掠过,从西方而来,穿透层层帐幔一般的雨水,身后高扬着红黑色旗帜,一路畅通无阻地冲进皇城。
“八百里加急。”
“哈,八百里加急,从西方来的。”侍从看见他们的皇帝大张着手,在城楼上走来走去,似有大喜之意,眼睛中充斥着久违的明朗和满溢的期待。他挥着手说,“叫上来!赶紧叫上来!”他说的是那送八百里加急情报的人。
通明先生快步往城楼走去,手中拿着一块书了文字的布帛,展开来,布帛上写的是一首乐府小辞:
“草树非一香,花叶百种色。寄语故情人,知我心相忆。”
一字字读过去,通明先生那仙风道骨的眉皱得越来越紧。他将布帛攥紧,收入宽大的乾坤袖中,问身旁唤他来的内侍道:“这是皇上新写的?”
内侍恭谨点头道:“是,这是皇上西下襄阳的时候写的《白铜蹄》歌,教当地人演习传唱,还说最好能唱到蜀中去。”
堂堂一国之君,铁血剽悍,写出来的竟都是这般绮丽之词,传于后世,将被如何笑话?
通明先生冷了脸色,快步登楼,不再言语。
城墙上,风尘仆仆的使者跪地,双手齐眉呈上一卷竹简。
萧焉双目圆瞪地望着他,伸手接过,道:“这是何物?”
使者不敢抬头看皇帝,道:“这是李三公子留给皇上的。”
萧焉咬着牙道:“何以用‘留’字?”
使者以头点地,低声道:“皇上,李三公子化骨了。”
萧焉那一下没站稳,往后退了两步,那两步又未能站稳,整个人向下倒去。通明先生自身后一袖拂来,未让皇帝在使者和侍从面前出丑。
萧焉不知道,他真的不知道,那两个字为何能从他人口中如此轻轻松松道来。使者怎么懂得呢,他又怎么懂得呢——他怎么懂得那两个字是他的千钧之重!是能够一击之下令他溃不成军的魔杵!
他的声音在烟雨微风中颤成一片孤叶,他一个字一个字强行稳住,道:“你再说一遍。”
“皇上,李三公子化骨了。”
“不可能!不可能!”皇帝失态地大吼起来,可他那苇叶一样的眼睛里溢出泪来,湛明的泪很快将丰茂水草一般的眼睫黏得浓湿,粘连在一起。
皇帝这般形貌,如何能让其他人得见?通明先生命侍从速速驱散周围城楼上的守将,只余下皇帝和使者。
萧焉手指颤抖得打不开那卷竹简,干脆脱下龙袍外的罩衣,将罩衣铺展在湿漉的地面上,然后把竹简展开来铺在上面。
“臣李冰敬上。陛下数年来佑我夫妇与二子平安,臣感激不尽,无以为报,书此简牍,叙蜀中风物地形、羌人国史,供陛下御览,愿陛下江山永固,千秋万年……”
萧焉飞快阅过,简上笔迹潇洒跌宕,如云鹤海鸥,早已是大家气象,简文如前所述,果真叙的都是蜀中风物人情,却又是一篇极好的军政咨文,是专为他所写。
萧焉看着看着,忽地拿起竹简重重往地上摔去,嘶声怒道:“谁要看这些东西!”见竹简沾上地上泥渍,他又疯了一样将其捡起来,抱在怀中,用袖子擦去上头的泥水。
通明先生过来,将萧焉拉起。萧焉站直了,抱着竹简,一拂袖甩开通明先生,双目血红地盯死使者,道:“他为何会化骨?为何?”
使者是萧焉旧日亲兵,忠心耿耿,对萧焉并不似内侍那般惧怕,但也被震了一下,退后一步,垂首道:“李三公子自己选的,属下并不知情。皇上让属下只暗中保护他们,不得与他们接触,属下就没有阻拦李三公子。”
萧焉这时平静了些,仍是血红着眼睛,道:“那你便将他化骨前的事情一一叙来,一个字都不能少。”
使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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